汽車涂裝生產線 VOCs 總量排放核算總量排放限值的計算考核是以每月表面涂裝工藝所有排放的 VOCs 總量(含逸散性排放量)除以底涂總面積為依據。每輛車的底涂面積計算公式如下:底涂面積(m2)=2×鋼板凈重(kg)/(鋼板原始厚度m×鋼板密度kg/m3),或者底涂面積(m2)=電泳涂料干膜凈重(kg)/(電泳涂料干膜平均厚度m×電泳涂料干膜密度kg/m3)。底涂總面積以每月產量計。計算機輔助設計系
2022-08-08 HJX
對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環境空氣中污染物濃度的監測,一般采用連續 1 小時采樣計平均值。若濃度偏低,需要時可適當延長采樣時間。若分析方法靈敏度高,僅需用短時間采集樣品時,應在 1 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集 3 個以上樣品,計平均值。監控點設置及監測方法按 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執行。環境空氣中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定的方法執行;暫未規定方法的,執行《空氣和廢氣監測
2022-08-08 HJX
生產設施排氣筒應設置永久采樣口,安裝符合 HJ/T 1 要求的氣體參數測量和采樣的固定位裝置, 并滿足 GB/T 16157 規定的采樣條件。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應按 GB/T 16157 執行。大氣污染物的分析測定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定的方法執行;暫未規定方法的,執行《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3,第四版)或《大氣固定源的采樣和分析》(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22-08-08 HJX
有機溶劑使用工藝,如工藝設備或車間排氣筒中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量大于等于 1 kg/h,應安裝 VOCs 控制設備凈化處理后排放,凈化效率應大于等于 90%,但第 6 章已采取總量排放控制的行業或工藝除外。設置有效密閉排氣系統,變無組織逸散為有組織排放:有機溶劑的使用和操作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產生的 VOCs 經由密閉排氣系統導入污染控制設備或排放管道,達標排放。密閉排氣系統、污染控制設備應與
2022-08-08 HJX
廢氣排氣筒高度與排放速率排放氯氣、氰化氫、光氣的排氣筒不得低于 25 m。其它大氣污染物的排氣筒高度不應低于 15 m, 如低于 15 m,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表 1“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的 5 倍執行。排放速率以企業為單位核算:企業內如有排放同種污染物的多根排氣筒,按合并后的一根代表性排氣筒高度確定全廠應執行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代表性排氣筒高度按下式計算:式中:h——代表性排
2022-08-08 HJX
典型 VOCs污染源受控工藝設施和污染物項目 污染源 受控工藝設施 污染物項目汽車制造涂裝汽車維修保養噴漆(膠)室漆霧、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烘干室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金屬鑄造造型制芯、澆鑄冷卻非甲烷總烴 半導體制造 酸性氣體排氣筒SiO2粉塵、硫酸霧、磷酸霧、硝酸霧、氟化物、氯化氫堿性氣體排氣筒氨氣有毒氣體排氣筒磷化氫、砷化氫、氯氣有機氣體排氣筒非甲烷總烴 電子產
2022-08-05 HJX
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速率計算B.1 某排氣筒高度處于表列兩高度之間,用內插法計算其最高允許排放速率,按下式計算:Q = Qa + (Qa+1 - Qa )(h - ha ) (ha+1 - ha )式中:Q——某排氣筒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Qa——對應于排氣筒ha的表列排放速率限值,kg/h;Qa+1——對應于排氣筒ha+1的表列排放速率限值,kg/h;h——某排氣筒的幾何高度,
2022-08-05 HJX
VOCs污染控制的記錄要求VOCs使用量(如有機溶劑或其它輸入生產工藝的VOCs的量)、排放量(隨廢溶劑、廢棄物、廢水或其它方式輸出生產工藝的量)、污染控制設備處理效率等數據應每月記錄。污染控制設備為酸堿洗滌吸收裝置,應記錄保養維護事項,并每日記錄各洗滌槽洗滌循環水量及p H值。污染控制設備為清水洗滌吸收裝置,應記錄保養維護事項,并每日記錄各洗滌槽洗滌循環水量及廢水排放流量。污染控制設備為冷凝裝置
2022-08-05 HJX